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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党代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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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,以及学校党委《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济南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》要求,全校按照基层党组织划分为31个选举单位,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各选举单位认真组织了出席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。截止4月14日,代表选举工作全部完成,全校共选出代表231名。
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,认真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在选举过程中,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,认真组织,周密安排,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,严格按照有关程序,坚持自下而上,上下结合,充分酝酿,反复协商,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。
这次选出的231名代表,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代表应具备的条件,结构比例符合省委组织部的要求,代表资格全部有效。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,他们中既有教学和管理一线的教职工党员,也有党员领导干部,还有离退休老党员和学生、工人党员,女性和少数民族党员也占有一定比例。
编辑:张伟 编审:丛晓峰